真實案例

住家錄音抓姦 妨害秘密不起訴

〔自由時報 記者黃文鍠/2014年3月25日 台南報導〕

一名詹姓女子因為懷疑老公與女性友人有染,在住家放置錄音筆並裝設針孔攝影機,被王男發現,王一氣之下,對妻子提出妨害秘密告訴,檢察官認為妨害秘密構成要件是「無故」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,詹女所為,是為維護婚姻的必要努力,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
詹女懷疑王姓丈夫與邱姓女子有染,101年7月底,在自家裝設錄音筆及針孔攝影機,蒐集王男及邱女互動資料,果然錄到兩人親密對話,怒火中燒,隨即傳簡訊給邱女,揚言握有錄音、錄影,要讓她和王男的姦情曝光。

邱女將上情告知王男,王男不滿遭竊聽,和邱女一起對妻子提出妨害秘密告訴,邱女還控告詹女恐嚇(全案移轉管轄權,由屏東地檢署偵辦)。

詹女在偵查庭坦承有在自家錄到音,但未裝針孔攝影機,她表示因工作有用到錄音筆,不慎把錄音筆遺留在住處客廳,且不知錄音筆有碰到開關。

檢察官偵訊後,認為詹女是在懷疑丈夫有外遇的情形下,才在自家裝錄音筆或攝影機蒐證,主要是為了確定丈夫是否出軌,或證明丈夫已經做出妨害婚姻的事情,並非無故竊錄,加上沒有證據可認定詹女有妨害秘密之犯行,罪證不足。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Line線上客服
徵信社
徵信社費用
免費法律諮詢
感情挽回
服務電話 台灣地區
  • 台北:0800-7777-86
  • 桃園:0800-056-777
  • 台中:0800-777-580
  • 台南:0800-527-999
  • 高雄:0800-666-377
大陸地區
  • 大陸地區:00-886-4-2291-1486
  • 上海:0800-555-880
  • 廣州:0800-555-880
  • 北京:0800-7777-56
  • 堔圳:0800-777-636
  • 蘇州:0800-555-880

Valid XHTML 1.0 Transitional

......